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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摄影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8 浏览次数:0

行唐、灵寿、井陉、平山、元氏、赞皇县教育局:

为积极参与“聚焦幸福石家庄”全国摄影大赛暨石家庄市老区建设成就摄影展评选活动,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山区六县教育系统开展“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摄影作品评选活动,旨在宣传我市良好教育形象,展现“山区教育扶贫工程”的建设成果及重大意义。现将本次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山区六县教育行政部门干部职工、中小学师生、社会摄影爱好者等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

摄影作品必须取材于“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涉及的学校、教师和学生,能够较好地展现“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取得的成效及成果。具体包括:

1.已投用项目学校的整体风貌或外景,在建学校的施工现场等。

2.山区学校特色教育:艺术课堂、艺术表演、文娱活动等。

3.项目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及教育教学场景等。

4.学校师生在校生活场景。

5.反映学生精神面貌的群体画面、师生共处的画面等。

6.与“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有关的反映贫困学生家庭生活状况的作品等。

7.其他反映山区教育成果的图片。

(二)作品数量

由各县教育局组织统一投稿,每县不得少于25幅。

(三)作品格式

参赛作品统一为JPG格式,要求画面清晰,主题鲜明。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除必要的美化处理外,不可改动原始图像。

三、投稿时间及要求

(一)投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5月27日

(二)投稿方式

以网络投稿为主。各县教育局将稿件统一汇总后,投稿至市教育局基教处邮箱:sjz6036696@163.com。投稿时,每张作品均需填写《“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摄影作品介绍》(附件),连同作品一并发至邮箱。

四、评选办法

(一)本次活动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

(二)评选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50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对认真组织、积极投稿的单位设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予以奖励。

(三)此次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市教育局将统一报送参加“聚焦幸福石家庄”全国摄影大赛暨石家庄市老区建设成就摄影展。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基础教育处  李辉  电话:86036652  13832363491

 

附件:“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摄影作品介绍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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