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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开展主题为新校园 新生活 新气象 书画 摄影 作文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8 浏览次数:0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在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开展主题为
新校园 新生活 新气象 书画 摄影 作文大赛的
通      知

元氏、赞皇、井陉、平山、行唐、灵寿教育局:

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的实施,是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十件大事之一,是市委、市政府为实现我市的教育公平,促进山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改善山区学校的教学条件而实施的惠民工程。为展现我市山区教育扶贫项目学校的新校园、新生活、新气象,彰显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的特色,让更多的人了解、支持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关注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学生的健康成长,提升他们的幸福指数。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开展主题为“新校园、新生活、新气象”书画、摄影、作文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校园、新生活、新气象

二、参赛对象

各地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山区教育扶贫项目学校(新建而未招生的学校不在此范围),活动设小学组、初中组、教师组三个组别。

三、作品要求

(一)书画类作品:

1.毛笔书法: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书体自选一种,作品限于4尺宣纸3开,一律竖式。

2.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

3.中国画:作品限于4尺宣纸3开。

4.水彩画、素描、儿童画:作品限于4开图画纸。

(二)摄影类作品:

彩色、黑白摄影作品。

(三)作文类作品:

以“新校园、新生活、新气象”为主题,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小学组字数不低于500字;初中组不低于700字;教师组不低于800字。

四、报送要求

(一)摄影类作品一律报送电子稿,作文类作品文稿用A4纸打印(附电子版稿件)。

(二)作品介绍(见附件1)随作品一同上交。每件作品可以有1名指导教师。

(三)小学组,各校上报作品不得少于30件;初中组,各校上报作品不得少于40件;教师组,各校上报各类作品不得少于5件。

(四)各相关县教育局于2013年6月20日前,统一将参赛作品、作品介绍、报送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基础教育处邮箱:sjz6036696@163.com

联系人:芦大伟 联系电话:86036652。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按照分组别、分类别设一、二、三等奖。

(二)对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辅导教师颁发辅导奖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学校或学生收取参赛费用。

(二)请各县教育局根据比赛活动要求,大力宣传活动意义,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按时选送作品。

(三)获奖作品择优向《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燕赵都市报》、《石家庄教育》等推荐发表。

附件:1.“新校园、新生活、新气象”大赛作品介绍

2.“新校园、新生活、新气象”大赛作品汇总表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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