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2014〕138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深山区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相关县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帮助深山区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石家庄市“下山扶贫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石办字〔2011〕14号)和《石家庄市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4〕15号)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深山区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县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深山区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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