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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形象展示汇编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8 浏览次数:0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上报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形象展示汇编材料的通知

元氏、赞皇、井陉、平山、行唐、灵寿县教育局:

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启动实施三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山区六县密切配合下,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面总结回顾我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实施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示项目学校的新形象、新气象,加强项目学校经验推广交流,经研究,拟编印《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形象展示汇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对象

山区教育扶贫工程的56所项目学校。

二、上报时间

2015年3月13日前。

三、上报内容

(一)学校简介。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学校资金投入、新改扩建情况以及转移安置学生等基本情况。

(二)突出主要变化和学校特色。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实施后,学校在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在办学理念、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校园文化等方面的亮点和创新,以及取得的主要理论、实践成果等。

(三)反映学生吃、穿、住、行情况以及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的照片。

(四)能体现学校成绩和荣誉的其他材料。如孙瑞彬书记给师生的回信、上级领导批示、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获奖证书、奖杯或奖牌等。

四、上报要求

(一)上报材料主题鲜明,图文并茂,文字简洁,亮点突出。原则上每校所占版面为A4纸正反两页,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文字部分不超过500字(其中学校简介150字内),正文为仿宋3号,行距30磅。同时,提供至少30张相关内容的电子版照片(含学校的老照片),像素在400万以上,并配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二)孙瑞彬书记回信、上级领导批示、新闻媒体报道、所获荣誉等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拍摄电子照片。

(三)相关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本县各项目学校所有材料的质量把关和统一上报。文字材料、照片电子版于2015年3月13日前,发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邮箱:sjz6036696@163.com,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原件、复印件一并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许新秀

联系电话:86036696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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