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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对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及教学点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4 浏览次数:0次
石教函〔2015〕28 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对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及教学点
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行唐、灵寿、平山、井陉、赞皇、元氏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及教学点管理,全面掌握、摸清项目学校及教学点各项工作底数,按照市委1 月29 日山区教育扶贫工程调度会和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市教育局将由局领导带队组成督查小组,对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及教学点转移安置学生、教师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常规管理、学校文化建设、学生资助等六个方面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 年3 月10 日-13 日(周二至周五,具体时间由各组确定)
二、督查范围
山区教育扶贫工程56 所项目学校及山区教学点
三、督查方式
采取听、看、访、查相结合的方式。听,即听取各县项目学校及教学点工作情况汇报;看,即查阅学校制度文件、有关记录和台帐资料;访,即与学校中层、教师、学生座谈;查,实地查看学校教育、教学、食堂、宿舍、浴室、安全等情况。
四、督查分组
此次督查共分为六组,分别对应六个山区县。具体分组情况如下(每组第二名组员为联
络员):
相关县 |
带队领导 |
组 员 |
灵寿县 |
闫纯锴 |
冯 炜、苏 燕(18931891023) |
元氏县 |
马建国 |
陈建敏、李 辉(13832363491) |
行唐县 |
苏志远 |
赵永生、芦大伟(15533985082) |
井陉县 |
马 力 |
贺书芳、许新秀(13623305503) |
平山县 |
赵立芬 |
李玉金、李 阳(18632131075) |
赞皇县 |
郝进社 |
刘立新、王瑞明(13102827912) |
五、督查内容
(一)深山区学生转移安置情况
1.规划转移安置深山区学生数量及现已完成转移安置学生数量(提供学生名单);
2.利用学籍系统核实现有在校生数量。
(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1.专任教师配备情况;
2.学校职工配备情况;
3.生活管理员配备情况(提供名单)。
(三)资金投入情况
1.市、县两级规划投入资金;
2.累计完成投入资金,特别是县级资金预算安排及落实情况;
3.2014 年度学校收支情况。
(四)学校文化建设情况
1.物质文化建设;
2.制度文化建设;
3.精神文化建设;
4.课程文化建设。
(五)学校常规管理情况
1.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学常规管理;
3.学生成长记录册的使用管理;
4.食堂、宿舍、浴室管理使用情况;
5.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与维护情况。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交通补贴发放情况
1.提供受助学生花名册;
2.相关公示等存档材料。
(七)教学点情况
1.山区教学点基本情况;
2.山区教学点需求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山区六县和各项目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督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切实把本项督查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计划。山区六县和各项目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二)本次督查采取抽查的方式,各县督查项目学校不少于6 个(56 所项目学校名单见附件1),教学点3-4 个。
(三)各相关县要积极组织人员对本县山区教育扶贫工程进行总结性自查,准确、如实填报各项统计表:《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转移安置学生数汇总样表》(见附件2)、《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师生情况统计样表》(见附件3)、《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实际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统计样表》(见附件4)、《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排查表》(见附件5)、《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摸底情况统计样表》(见附件6)、《2014 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发放情况统计样表》(见附件7)、《山区教育扶贫工程辐射45 个乡镇教学点基本情况、需求情况统计样表》(见附件8),并将自查报告、各类统计表于3 月10 日前上报督查组联络员。
(四)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轻车简从, 不增加基层负担。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核实各项数据,提炼总结优秀经验,认真查找问题不足,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对策,并在督查结束后,撰写督查报告,于3 月20 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2015 年3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