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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0 浏览次数:0

石教函〔2015〕84 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对口直升
项目初中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县教育局:
    为扎实推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确保深山区45 个乡镇小学生顺利升入初中就读,根据《石家庄市“下山扶贫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石办字〔2011〕14 号)和《石家庄市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4〕15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深山区开展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改革,进一步促进项目小学与项目初中的有效衔接,保障深山区小学生全部到项目初中接受优质教育,为贫困地区实现根本脱贫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口直升工作原则
    (一)统一实施原则
    对口直升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统一录取。
    (二)面向全体原则
    对口直升工作面向具有直升资格的全体深山区小学毕业生,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自愿原则
    对口直升方式本着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免试升入指定对口项目初中。
    二、基本办法
    (一)直升资格
    凡山区6 县深山区45 个乡镇6 年级在籍在册小学生均具有对口直升资格。
    (二)工作流程
    1.汇总具备资格的学生信息。由县教育局负责汇总具备直升资格的小学生信息(详见附件1)。
    2.确定对口直升学校。依据项目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一览表( 见附件2)。初中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 人,对因人口出生率变化引起初中适龄少年增加导致班额控制有实际困难的学校,原则上初中每班不超过55 人。
    3.确定录取名单。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由项目小学将学生是否到对口项目初中就读情况进行登记汇总,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确定对口直升录取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县教育局和项目小学要加强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惠民政策宣传,了解学生需求,消除家长疑虑,确保每一名深山区小学生都能到项目初中就读。对因特殊原因,不愿到项目初中就读的学生,项目小学要做好登记汇总,同时报县教育局。各县教育局要将因随父母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不到项目初中就读的学生数量及相关信息,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4.发放录取通知书。项目初中根据县教育局确定录取名单,向新生和家长发放《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入学通知书》(样式见附件3)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4)。
    5.报到录取。项目小学毕业生按照规定时间持《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入学通知书》和《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学生成长档案记录表》到项目初中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项目初中办理学籍调档手续,由市教育局审核后生成正式学籍。
    6.跟踪反馈。9 月1 日开学后,各项目初中根据开学报到情况,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学生正常入学。市教育局将对录取名单中未能到项目初中报到入学的学生,予以学籍跟踪。各县教育局要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深山区适龄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山区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政策,是深入推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提高山区学生义务教育普及率的一项有力措施。各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确保这项惠及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
    (二)科学制定方案。各县教育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基一〔2014〕1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 教基一厅〔2014〕1 号) 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周密制定对口直升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推进制度、对口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严格规范程序。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教育局要严格遵守工作方案和程序,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对口接收本县内所有项目小学毕业生入学,山区项目初中不再接受就近划片学生和择校生。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地对各项目学校对口直升情况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不按政策招生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四)利用学籍强化招生管理。在招生工作期间,项目初中学校划归为市教育局直属管理,各学校初一新生的招生录取及学籍由市教育局统一进行管理。对于项目初中学校私自招录的学生,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审核,也不产生新的初中学籍。招生工作结束后,项目初中学校划归为各县教育局管理,学生学籍的日常维护由各县教育局管理。
    (五)做好防辍工作。各项目小学要利用学生成长档案对毕业生进行跟踪,到学生家中宣传山区教育扶贫工程的惠民政策,解答学生问题,消除家长疑虑,解决深山区留守儿童和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困难问题,防止出现辍学,确保项目小学毕业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县教育局和各项目学校要全面理解并正确把握深山区学生对口直升工作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使每一个学生、家长都能准确了解和掌握政策内涵、实施范围、补助标准、重要
意义等关键信息,切实提高他们对山区教育扶贫工程的认可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把好事做好。
2015 年5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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