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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2015 年新生入学和初中毕业生升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1 浏览次数:0

石教函〔2015〕115 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
2015 年新生入学和初中毕业生升学工作的
通 知
各有关县教育局、各项目学校:
    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启动实施四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直有关部门和山区6 县密切配合、合力攻坚,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切实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2015 年新生入学和初中毕业生升学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一)提高认识,规范招生各相关县教育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保障深山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石家庄市“下山扶贫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小学对口直升项目初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便民原则,增强服务意识,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障深山区义务教育段学生能够集中、免试入学,防止辍学。
    (二)广泛宣传,强化引导
    各相关县教育局、各项目学校要做好对社会和家长的政策宣传、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向社会公示项目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切实规范项目学校招生工作。
    (三)多措并举,保障入学
    1.根据《石家庄市山区寄宿制中小学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提前制定寄宿制学生住宿、往返交通工作预案。
    2.针对市教育局学期初对山区6 县56 所项目学校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利用暑假的时间,着重进行操场硬化、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和完善等,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核实、逐项整改。
    3.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开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 周年主题教育活动,精心布置各类橱窗、板报,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师生到校学习和生活。
    4.积极组织项目学校专任教师、生活管理员按时到岗,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体教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新学期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制订教学计划、备好课,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及教学各项准备工作。
    5.开学前对学校校舍、宿舍、食堂、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师生饮用水和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及时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6.各有关县教育局要在开学后围绕学生入学安置工作的重点内容,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包括学生名册、教师教案、教材等)、访谈师生等方式,组织开展学生入学安置工作专项检查,确保项目学校新生入学与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二、切实做好山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工作
    (一)各相关县教育局积极宣传发动各相关县教育局要认真做好项目学校内初中毕业生升学的宣传发动工作,力争使每一个贫困山区初中毕业生都进入到高中阶段学校继续学习。
    1.要针对本县初中项目学校,成立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招生宣传的有关政策,深入初中项目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活动。
    2.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以及免费就读高中阶段的惠民政策,使家长支持子女就读高中阶段学校。
    3.要做好项目学校初中毕业生去向调查和统计工作,要通过各种途径掌握深山区毕业生的意愿,并造册登记,尤其要掌握不愿意就读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的意愿情况。
    4.要将山区教育扶贫项目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学工作纳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评估。
    (二)项目初中学校认真做好防辍工作各初中项目学校要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抢时间,抓时机,结合本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深山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工作力度。
    1.要对项目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教育和升学动员,通过召开毕业生校(班)会、家长会、学校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使项目学校每一位初中毕业学生都对自己的升学问题有正确的选择。
    2.要通过采取教师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在摸清本校初中毕业生毕业意向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的特长,做好学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努力为初中毕业生升学创造多样化选择机会,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3.要对不愿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采取“领导包干到户”、“教师包干到生”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解释、说明工作,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升学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每一个深山区孩子都能够上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直到上大学或学习一门技术。
    4.要积极、主动地与各中等职业学校联系,了解并熟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欢迎中职学校到项目初中开展招生宣传,使山区毕业生对职业教育有更多的了解。
    (三)高中学校努力做好毕业生接收工作为保证深山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结束后,继续接受优质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各中等职业学校、山区县普通高中、驻县市直属高中尤其是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要做好项目学校初中毕业生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工作。
    1.要加强深山区初中毕业生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的引导。鼓励各山区县普通高中和驻县市直属高中招收一定数量深山区初中毕业生,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减免学费、住宿费,享受生活及交通补贴等优惠待遇。
    2.各山区县普通高中和驻县市直属高中要扩大招生宣传,确保深山区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与入学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招生计划。
    3.各山区县普通高中和驻县市直属高中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为就读普通高中的深山区学生创造优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供包括心理健康、理想信念、综合素质培养等在内的全方位优质教育。
    4.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要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深入宣传到深山区学生家庭。
2015 年7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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