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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7 浏览次数:0

石教函〔201651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毕业生

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下山扶贫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石办字〔2011〕14号)、《石家庄市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4〕15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深山区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教〔2014〕13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引导深山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并顺利完成学业,切实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项目初中学生毕业升学工作

(一)各相关县教育局积极宣传发动

各相关县教育局要认真做好项目初中毕业生升学的宣传发动工作,力争使每一个项目初中毕业生都进入到高中阶段学校继续学习。

1.针对本县初中项目学校,成立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招生宣传的有关政策,深入初中项目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活动。

2.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惠民政策,使家长支持子女就读高中阶段学校。

3.做好初中项目学校毕业生去向调查和统计工作,通过各种途径掌握深山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意愿,并登记造册,尤其要掌握不愿意就读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的意愿情况。

4.将山区教育扶贫初中项目学校毕业生升学工作纳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评估。

(二)项目初中学校认真做好防辍工作

各初中项目学校要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抢时间,抓时机,结合本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深山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工作力度。

1.对项目学校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教育和升学动员,通过召开毕业生校(班)会、家长会、学校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使项目初中每一位毕业学生都对自己的升学问题有正确的选择。

2.通过采取教师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在摸清本校初中毕业生毕业意向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家庭经济情况和学生的特长,做好学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努力为项目初中毕业生升学创造多样化选择机会,引导项目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3.对不愿就读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采取“领导包干到户”、“教师包干到人”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本人和家长的解释、说明工作,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升学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每一个深山区孩子都能够上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直到上大学或学习一门技术。

4.积极、主动地与各中等职业学校联系,让项目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情况、招生政策和规定有更多的了解

(三)高中阶段学校努力做好毕业生接收工作

为保证深山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后,继续接受优质高中阶段教育,各中等职业学校、山区县普通高中、驻县市直属高中要做好项目初中毕业生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工作。

1.加强深山区初中毕业生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的引导。鼓励各山区县普通高中和驻县市直属高中招收一定数量深山区初中毕业生,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减免学费、住宿费,享受生活及交通补贴等优惠待遇。

2.各山区县普通高中和驻县市直属高中要扩大招生宣传,确保深山区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与入学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招生计划。

3各山区县普通高中和驻县市直属高中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为就读普通高中的深山区学生创造优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供包括心理健康、理想信念、综合素质培养等在内的全方位优质教育。 

4.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要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深入宣传到深山区学生家庭。

    二、相关优惠政策

(一)实行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对象:户籍在山区6县45个乡镇的深山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初中在山区教育扶贫工程12所初中项目学校就读,高中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市直属、山区6县高中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二)主要项目: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书费。

(三)标准:普通高中在校生:每生每年发放补助金5000元(学费500元、住宿费400元、生活费3500元,交通费300元,书费300元;对已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每年发放3000元);职业高中在校生:每生每年发放补助金4500元(住宿费400元、生活费3500元,交通费300元,书费300元;对已享受1500元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每年发放3000元)。

(四)经费: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专项资金来源,根据学生所在高中阶段学校的隶属关系,由市、县两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市财政负担市属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的资金;县财政负担县属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的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确保项目初中每名毕业生都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面向社会和广大项目初中毕业生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在招生期间和开学前后,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项目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有关优惠政策。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结合实际,将项目初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材料项目初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信息统计表(见附件),随中考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到项目初中毕业生手中,指导深山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前做好享受资助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全面宣传项目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助学政策、就业政策和升学政策,使学生和家长看到项目初中毕业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做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做好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王瑞明  联系电话:86036652

附件:2016年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信息统计表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6

附件1: 石教函〔2016〕51号 关于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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