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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6 浏览次数:0

石教〔2016〕63号

                 

石家庄市教育

石家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家庄市财政

关于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学生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平山县、井陉县、灵寿县、行唐县、元氏县、赞皇县教育局,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    

    我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实施以来,建立了深山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教育体系,基本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效促进了教育公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先扶智”的总体要求以及4月6日全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调度会精神,精准掌握山区六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基本情况,全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现就做好我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摸底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底统计范围 

山区6县45个深山区乡镇范围内,就读于82所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并被所在县扶贫办(民政局)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在籍在册学生。

二、摸底统计时间

摸底统计工作从2016年5月20日开始,至2016年6月20日结束,历时一个月。

三、摸底统计程序

    (一)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表》(附件1),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信。

   (二)学校审核。各项目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表》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必要时可到学生所在村委会、乡(政府核实。审核后,填写《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摸底统计汇总表》(附件2)。由校长在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摸底统计汇总表》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至县教育局。

    (三)县教育局汇总。各县教育局对所有项目学校上报的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表》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摸底统计汇总表》进行重点审核,并汇总全县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摸底统计汇总表》

    (四)县扶贫办核对。县教育局将本县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摸底统计汇总表》提交县扶贫办(民政局),扶贫办(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县教育局提供的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摸底统计汇总表》上的学生名单进行网上核实,确认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将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进行标注并删除,拟定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名单。

(五)确定名单上报。各县将拟定的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名单返回项目学校,经学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一式三份,加盖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公章,并由主管教育副县长签字后,报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足额拨付市级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摸底统计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基本信息,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基础,是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和市委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措施。山区各县有关部门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摸底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不漏一人。

    (二)明确部门分工。教育部门组织各项目学校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个人信息填报、学校审核及数据汇总上报工作;扶贫部门负责将县教育局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数据逐一核对,确定最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名单;财政部门负责对重新审定后的受资助人员的发放补助金额予以清算、拨付。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次摸底统计工作,准确统计,认真核实,及时报送,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圆满完成摸底统计工作。

(三)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目学校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摸底统计工作,确保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校长是此次摸底统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通过发放明白纸或《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编发校讯通等形式,及时、全面地宣传此次摸底统计工作,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家长及学生本人知晓本次摸底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申报条件及主要程序。班主任是此次摸底统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电话通知到所有学生家长,做好电话记录,初步摸清人数;组织学生如实、准确填写《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表》,低年级学生可由学生家长或班主任代填;保证上报数据准确、全面,严禁弄虚作假,做到不误报、漏报、瞒报、虚报,确保“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四)实行动态管理。各县要结合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制定具体的摸底统计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按时汇总上报,确保与扶贫部门掌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基本信息相吻合。今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将实施动态化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调查核实,及时将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补充进名单,同时,对已脱贫的(即已不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的)家庭及时核减,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五)补助范围界定。此次摸底统计得到的数据,将作为2016年秋季起确定山区教育扶贫工程贫困生补助资金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专项资金发放范围的界定标准。《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管理办法》(石财教〔2014〕1号)和《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深山区学生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石教〔2014〕138号)两个文件中,关于对享受补助学生的界定均以此次摸底的范围为准。

联系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许新秀   86036696

        市扶贫办扶贫项目处  刘全喜   87049861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郑绍明   86689404

附件:1.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表

      2.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

底统计汇总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石家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附件1: 石教63号关于做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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